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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面是您感兴趣的热点话题!

发表时间:2023-07-20 05:31:02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话题:#海南# 文章来源:匿名用户, 内容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面是您感兴趣的热点话题!
1 哪些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登记一般纳税人?

海南

    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按照政策规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和其他个人之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若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2

    年应税销售额具体是怎样计算的?

海南

    答: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3

    按照政策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答:从事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其中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4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后,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期限是什么?

    答: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仅限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办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主管税务机关会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若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期限里的“日”是是指“自然日”。

5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会造成什么后果?

    答:逾期未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6 申报结束后,税务机关是否会进行提醒?

    答: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将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后,根据申报的销售额情况,分别提供“临界达标提醒”和“已达标提醒”服务。

    临界达标提醒:对连续9个月(或3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350万元的临界达标纳税人,推送即将达标提示信息。

    已达标提醒: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达标纳税人,推送已达标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提醒纳税人自查并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同时,若已达标纳税人对销售额数据有异议的,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复核。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文件(93)财法字第38号发布,2011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二次修改并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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